今天是:

临安区总工会高效调解解“薪”愁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20日


  “我怎么也没想到,上岗第二天就受了工伤,两家公司都不负责,我实在不知道怎么办了……”2025年12月1日,申某某攥着劳务派遣合同,语气带着无助与焦急,来到临安区总工会驻区社会治理中心的职工维权窗口,向工作人员反映她的遭遇。
  时间回到2025年3月18日,申某某怀着对新生活的期待,与浙江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劳务派遣合同,随后被派遣至浙江某科技有限公司工作。本以为稳定的工作就此落地,可命运却和她开了一个残酷的玩笑——上岗仅第二天,申某某在工作岗位上意外受伤。事故发生后,申某某虽被及时送医,但责任的承担却陷入了“真空”。由于上岗时间极短,社保尚未完成缴纳,用工单位与派遣公司均对后续赔偿置之不理。
  突如其来的伤痛,加上无人问津的窘境,让申某某倍感无助,只能自己维权。与派遣公司、用工公司多次沟通无果后,申某某偶然了解到临安区总工会可以为职工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她仿佛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她抱着试一试的心态,联系到临安区总工会职工维权窗口。
  “我只想尽快拿到赔偿,把日子过下去。”面对申某某最朴素也最迫切的诉求,临安区总工会迅速为其指派了援助工作人员。考虑到申某某急需赔偿缓解生活压力,援助工作人员经过综合研判,决定将工作重心放在高效调解上,制定了以调解为核心的解决方案。
  此后,经过援助工作人员与用工单位、用人单位的多次沟通协商,一方面向两家公司普及《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劳务派遣模式下双方的责任与义务;另一方面耐心倾听企业诉求,积极寻找双方利益的平衡点。经过多轮反复沟通与协调,两家公司终于达成共识,同意承担相应责任。同时,为了确保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窗口工作人员建议双方提起了仲裁审查申请。12月30日,双方如约而至,顺利签订了调解协议:由用工单位浙江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申某某一次性支付工伤保险待遇60000元,用人单位浙江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6年1月6日,申某某顺利收到了浙江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工伤待遇赔偿金,她的生活终于顺利回到了正轨。
  申某某的维权案例,只是无数劳务派遣工作者维权困境的一个缩影。在劳务派遣这一“三角”劳动关系模式下,职工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却为用工单位提供劳动,这种特殊的关系结构,往往导致职工在遭遇工伤、拖欠工资等权益受损情况时,面临“两头扯皮”“无人负责”的尴尬境地。而临安区总工会此次高效维权,不仅为申某某解决了实际困难,更彰显了工会组织作为职工“娘家人”的责任与担当,也为劳务派遣职工维权提供了可借鉴的实践样本。
  (李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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